今早讀到一篇文章, 這是我一直很想講的道理. 文章是這樣寫到的:
如果你是為了自己真正的快樂而努力,那當然不是錯,但大部分人要求自己做得好,都是為了享受掌聲和讚美,是為了滿足別人的目光,和得到別人的肯定,卻不是為了自己。到頭來,為了別人而活的人生,值得嗎?
親愛的,你已經很努力了,不要把所有責任摃在自己身上。
始終,世上最在乎你的人就只有你自己。有時做個剛剛好,剛剛自在,剛剛舒適的人,是最難,也是最高的智慧。那是不妒忌他人,也不貶低自己,剛剛好愛上自己。"
我的人生只有一次可以說是"過度努力", 其實也不能說成"過度"啦 😅 , 那年是AL 考試. 每天我很早起床, 每日都會按計劃完成當天的溫習內容, 每天大約花10小時溫習. 我當時想, 噢! 原來人可以這樣努力地做一件事, 其實可能很多人從小已經有這樣的讀書習慣, 只是我太遲起步罷了! 我一心想, 我這樣努力, 一定會考出什麼好成績來啦!
對, 成績出來了, 全部合格, 但不高分. 大概可以入讀嶺南大學. 但我真的不想讀嶺南...... 我跟自己說, 既然盡了力, 無悔, 就算成績唔理想, 我一定一定唔會再考, 一來我不可能有這樣的努力, 二來讀書不是我的強項, 何必勉強烏龜去飛呢?
人的能力確有限制, 別人出2分力, 你可能要花20分力, 才等於別人的1分力. 公平嗎? 公平! 因為你有能力出20分力, 而他也有能力出2分力. 公平在於你們也可以給力. 只是大多數人都只看重結果罷了! 往往比較是最傷害的.
各人的天份與潛力各有不同. 只要盡上了自己最大的能力, 就足夠了. 多一項勝利, 只是錦上添花. 所以"有時做個剛剛好,剛剛自在,剛剛舒適的人,是最難,也是最高的智慧。那是不妒忌他人,也不貶低自己,剛剛好愛上自己。"